
西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部,地跨北纬26°50'~36°53'、东经78°25'~99°06'之间,面积120.2189万平方千米, [1] 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8,在中国各省区中,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居第二,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5国面积的总和。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青藏高原是世界上隆起最晚、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因而被称为“世界屋脊”,被视为南极、北极之外的“地球第三极”。西藏高原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区域。西藏的气候,由于地形、地貌和大气环流的影响,独特而且复杂多样。气候总体上具有西北严寒干燥,东南温暖湿润的特点。西藏的耕地面积绝大部分分布在江河干、支流的河谷阶地、山麓斜坡、冲积扇地和湖泊平原一带。而且大部耕地是由草甸土、亚高山草原土、亚高山草甸土等开垦而来的。土壤类型因分布环境条件不同,在质地上有很大差异。
农作物指农业上栽培的各种植物,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蔬菜作物、花、草、树木)两大类。在粮食的统计含义上,按生产季节分为夏收粮食、早稻和秋收粮食;按作物品种分为谷物、豆类和薯类;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以及其它谷类(如大麦、燕麦、荞麦等);豆类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等;薯类中包括马铃薯、甘薯。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是指全年实际播种的谷物、豆类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的面积,无论是播种在耕地还是非耕地上,播种一次统计一次,不得遗漏。在使用面积数据时,还要注意国标面积计量单位和习惯计量单位的换算,1公顷=15亩,1亩≈667平方米。粮食产量指当年某一地区谷物、豆类和薯类作物生产量的总称,通常也称为粮食总产量。
2010年西藏自治区区县级农作物面积及产量统计数据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各区县2010年的统计年鉴,同时参考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国家统计数据库以及《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查年鉴》等资料,将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按区县进行提取,最终整理成excel表格,能够和行政区划数据进行关联显示,满足空间展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