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三调”基础上开展的首次年度变更调查,对于保持“三调”成果现势性、满足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收藏
点赞
摘要: 为更好地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满足自然资源管理新要求,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调办”)组织研究改进了耕地质量分等调查评价方法,形成了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方法体系。
摘要:本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简称“三调”湿地)数据与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简称“湿地二调”)数据比对核查的目的、方法、原则、流程及质量控制等内容。本规定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湿地调查成果的影像核实和“湿地二调”数据合理性分析。
摘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确定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开展,为使各省、市(地)、县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中能够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必须将调查用到的存量数据成果的坐标系统全部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摘要:国家级核查评价合格的县级“三调”初始调查成果,按要求整改后,其“三调”初始调查数据库须通过质检软件检查合格后报全国三调办,统一时点更新成果以增量更新方式上报。国家级核查评价未合格的县级“三调”初始调查成果,由于新冠疫情管控要求,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全面开展前,无法按要求完成全面检查整改的,可将整改工作与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合并,直接形成“三调”统一时点成果,其数据库成果须通过质检软件检查合格后,以整库更新方式报全国三调办。
摘要:本规定明确了第三次全国土调查耕地数据中的河道和湖区套合统计 的目、内容技术方法流程提交成果等。本规定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土调查耕地数据及其年度变更河道和 湖区耕地图斑的套合统计分析。
摘要: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调办)《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4号)要求,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县级调查成果与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成果,全国三调办组织更新了县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V2.0.2.6),编制了统一时点数据库更新相关技术文件,现予以发布,用于县级“三调”数据成果与统一时点数据成果的质量检查工作。
摘要:本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调查耕地图斑种植情况比对分析工作的目、方 法、原则流程及质量控制等内容。本规定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土调查耕地种植情况影像比对核实工作。
摘要:本规定明确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的目的、方法、原则、要求、流程、评价等。
摘要: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任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核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坡度数据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20〕4号),制定本方案。
摘要:根据《工作分类》的地类含义,按照实地现状来确定用地类型。 对于与主要用地类型一体的必需的附属用地、配套用地,应按主要用地类型认定地类。
摘要:为规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参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成果质量检查工作需要的质量检查细则。本细则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相关技术要求适时更新。
摘要:内业信息提取工作,利用国家统一制作的最新高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图(DOM),与更新到最新年份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套合,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在全辖区范围内,逐地块判读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并与数据库对比分析,提取影像与数据库基本一致(B类)和不一致(A类)图斑的全覆盖内业信息图斑,并预判土地利用类型。
摘要:汇总表格分为4类,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面积汇总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汇总表,其他统计汇总表,专项调查统计表。
摘要:互联网+举证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重要工作,为规范和统一各地互联网+举证工作,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摘要:国土调查举证SDK主要提供包含加密五要素的拍照、位置信息上报、实时互联功能。
摘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采用“互联网+”举证核查模式分步开展实施。“互联网+县级外业调查及举证软件”举证系统包含客户端(省级)、web端(县级)和移动端(县级)三套软件系统,同时支持年度变更调查。
摘要: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数据安全,加强“三调”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数据管理,制定本规定。
摘要:国土调查控制界限采用国家总体控制,各级调查的控制界线、控制面积,应在调查之前统一制作、统一确定,分级提供调查使用。
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和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年度变更调查”),制定本方案。
摘要:围绕三次调查近期技术要求相关变化,结合工作实践,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修订,和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的升级完善工作,形成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修订稿)》(以下简称《规范》)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V1.0(以下简称“质检软件”),现将主要内容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摘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本标准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目、任务、内容、指标、流程、方法及要求等。
摘要: 根据各地反映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中的具体操作问题,我办认真梳理归纳,并结合有关标准、规程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现予印发,请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8〕53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制定本方案。
摘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